考試科目的分值與等級的劃分
1.考試科目的分值及公布形式:語文、數(shù)學、英語分值各為150分,其他七個學科分值均為100分。語文、數(shù)學、英語考試成績按原始分公布;物理、化學分別以卷面成績的30%、20%換算成分數(shù),并按等級記載,同時公布等級和換算分;思想品德、歷史、體育和初二的地理、生物考試成績按等級(A、B、C、D)記載,只公布等級,不公布原始分。
2.考試科目等級劃分: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學科的卷面原始成績85-100分為A級,70-84分為B級,60-69分為C級,60分以下為D級;各縣(市、區(qū))各學科A級人數(shù)應不少于本縣(市、區(qū))與考數(shù)的20%,達不到時降分至20%止;B級以上(含B級)人數(shù)應不少于與考數(shù)的70%,達不到時降分至70%止;C級以上(含C級)人數(shù)應不少于與考數(shù)的90%,達不到時降分至90%止。缺考不記等級。
3.地理、生物首考與重考的等級劃分:因缺考、復學、回原籍報考以及由其他設(shè)區(qū)市轉(zhuǎn)入等原因,首次參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試的初中畢業(yè)班學生,其地理、生物成績參照上述辦法執(zhí)行;因初二地理、生物成績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其地理、生物成績按B、C、D三個等級記載,換算辦法:重考卷面成績70分以上為B級,60-69分為C級,60分以下為D級。參加兩次考試的考生取其中等級高的成績作為該學科畢業(yè)升學成績。
4.體育科的等級劃分:體育考試共3個項目,每個項目滿分為100分,三項計300分,再折算成A、B、C、D四個等級。270-300分為A級、225-269分為B級、180-224分為C級、179分以下為D級。
5.考查科目的等級劃分:考查科目成績只定合格、不合格兩檔,等級的劃分按有關(guān)文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