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
2.學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
3.品學兼優(yōu)學生可獲得校內外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學校獎學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新生專項獎學金:一等10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3000元;其他校外獎助學金1000-5000元/年。特困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每年2500元、4000元兩個等級。學校可為學生辦理鞍山市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可為部分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具體實施辦法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8000元/年。貸款學生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及“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由家庭所在縣、區(qū)民政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學生需提交學生證、本人及父母(經濟擔保人)身份證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一式三份,由所在學院匯總申請材料報到學校助學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