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開教〔2017〕54號
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一)開展一次防溺水集中教育。利用國旗下講話、校園廣播、校園電子屏幕、校園網(wǎng)、校訊通、防溺水宣誓或簽名等形式對全校師生進行防溺水教育,讓大家都來關心中小學生(幼兒)的溺水問題。
(二)召開一次防溺水主題班會(隊會)。各校(園)各班必須組織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題班會,圍繞“溺水事故如何預防”為主題展開討論,并推選一位老師參加區(qū)級比賽;或組織一些演講專題活動,學習一些預防學生溺水的案例,增加學生的預防溺水知識(拍照并保存,以備檢查)。
(三)開展一次防溺水宣傳創(chuàng)意作品比賽。群策群力,發(fā)動師生人人參與防溺水宣傳,征集防溺水宣傳作品,進行評比,并在學校宣傳櫥窗和班級黑板報刊出學生防溺水專欄進行宣傳教育,提高學生的預防溺水意識(拍照并保存好,以備檢查)。
(四)組織觀看防溺水教育宣傳片。充分利用互聯(lián)網(wǎng),搜索適合本校(園)實際和學生年齡段的《防溺水教育宣傳片》,組織學生觀看,中學、小學高段學生要寫觀后感(存檔備查)。
(五)印發(fā)《防溺水告家長書》。各校(園)必須將附件1、2《防溺水告家長書》印發(fā)給每一位學生,家長或監(jiān)護人看后要簽名(今年如有發(fā)生溺水,要求將回執(zhí)傳真至教育部,故要求收回回執(zhí)存檔,并于4月30日前將收回附件2、附件3回執(zhí)數(shù)量上報局安全與監(jiān)察處),凸顯家長預防學生溺水教育的重要作用,告知家長必須承擔起監(jiān)護人的責任,在節(jié)假日、周末、中(高)考期間和放學后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監(jiān)管。要求家長加強對子女外出活動的動態(tài)管理,做到“四知”:知去向、知伙伴、知活動內容、知歸時。同時,還要通過校訊通或微信、微博等形式,每周向學生家長發(fā)送防溺水溫馨提示語,提醒家長做好防溺水教育和管理。
(六)開展經常性的告誡提醒。結合學校、學生的實際,選擇合適的時機(如放學前、晨會、假期前等)對學生經常性進行預防溺水安全提醒,在校(園)門口設置溫馨提示語,做到學校每周一次大提醒,班主任每日兩次小提醒,利用學校放學鈴聲提醒(設置防溺水溫馨提示內容),并建立臺賬。
三、健全機制,部門聯(lián)動
(一)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強化管理。各校(園)要強化在校生在校期間的管理,“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加強對學生的出勤管理,對缺課的學生要查明原因,及時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嚴防學生在校期間外出游泳。強化寄宿生的教育和監(jiān)管,避免課外在河邊玩;蛳潞佑斡尽G袑嵓訌娭攸c時段,如午間休息時間切實做好午間監(jiān)管,建立午間教師值班制度,不得動員學生提前離校。初中學校在體育中考期間要督促學生及時返;蚧丶,做好防溺水宣傳教育。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經區(qū)文教體工作局審批。
(二)建立預防溺水工作聯(lián)動機制。各校(園)要積極協(xié)調當?shù)毓、安監(jiān)、建設、水利、通訊等部門關注學生生命安全,排查學生上下學路邊水域安全隱患,設立安全警示標識,加強重點水域的安全巡查與監(jiān)管。各校(園)要加強與家長、村居的聯(lián)系,動員全社會都來關心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密切家校聯(lián)系,增強家長特別是外來務工子女和留守兒童監(jiān)護人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督促學生家長切實加強對學生的監(jiān)管,使家長在學生上、放學路上、中午、傍晚、節(jié)假日、暑假等脫離學校和老師監(jiān)管的時段,切實擔負起監(jiān)護人的責任。爭取家校共管,多方聯(lián)動,共同做好中小學生、幼兒溺水防范工作。
四、強化重點,落實措施
(一)強化重點時段教育。在五一、暑假放假前,要對全體學生進行一次專題性教育,提醒和要求學生在外出游玩時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不要在水邊追逐、打鬧,不要打撈水面漂浮物,不要到溪邊洗手洗腳、洗東西,不要下河游泳等,確保生命安全。
(二)強化重點學生教育。重點加強外來務工子女和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落實措施,嚴格責任,組織教師對重點學生進行家訪和電話訪問,嚴格學生考勤制度和請假制度,切實落實防溺水各項措施。
五、完善制度,強化督查
(一)加強工作督查。區(qū)文教體工作局將對學校防溺水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一次督查,學校要實行回頭看,進行補差補缺,對師生進行再教育,增強大家安全意識,學習防溺水和自救知識,開展自護自救演練,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二)及時上報信息。各校(園)要進一步加強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實抓好預防溺水安全工作。嚴格按照安全事故上報制度,及時報告,不得瞞報,對于不及時報告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區(qū)文教體工作局安全與監(jiān)察處,聯(lián)系人:魯鹿陽,聯(lián)系電話:85851610,郵箱:385209349QQ.com)。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文教體工作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