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yè)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南京曉莊學院,可是專業(yè)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南京曉莊學院的招生專業(yè)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南京曉莊學院重點優(yōu)勢專業(yè)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南京曉莊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南京曉莊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yè)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guī)定以及2017年學校所面向的相關招生省(市、區(qū))的招生政策,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以及擇優(yōu)錄取的招生工作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體類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我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南京曉莊學院。學校代碼:國家代碼11460。學校在江蘇省招生院校代碼為1120(普通類和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專業(yè)鄉(xiāng)村教師定向培養(yǎng))、1439(4+0聯合培養(yǎng)項目)、1620(中外合作辦學和音樂學、體育教育專業(yè)鄉(xiāng)村教師定向培養(yǎng)),在其他各招生省(市、區(qū))的代碼以各省(市、區(qū))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地址:南京市江寧區(qū)弘景大道3601號(方山校區(qū)),郵政編碼為211171;南京市建鄴區(qū)北圩路41號(莫愁校區(qū)),郵政編碼為210017。
第五條我校為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公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學校始于1927年3月偉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創(chuàng)辦并任校長的曉莊試驗鄉(xiāng)村師范。學校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市,坐落在風景優(yōu)美的江寧大學城。九十年來,學校秉承“教學做合一”的辦學理念,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yǎng)質量,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特色,擁有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等9個學科門類,56個本科專業(yè),在國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應用型品牌大學。
第六條 2017年我校面向江蘇、河北、山西、遼寧、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西藏、甘肅、寧夏、新疆等。ㄗ灾螀^(qū)、直轄市)招收公辦本科生。我校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由各省(市、區(qū))招生部門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進行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與就業(yè)工作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十條凡符合生源所在地。ㄊ、區(qū))招生委員會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一條學校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頒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guī)定。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二條報考我校(招生代碼1120、1439、1620)普通類專業(yè)的江蘇省考生兩門選測科目測試等級須達到BC(含BC)級以上、必測科目測試等級須達到4C(含4C)級以上,技術科目須合格。報考藝體類的江蘇省考生必須符合“七門學業(yè)水平必測科目D級(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的要求。
第十三條 分類招生
為更好地貫徹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學校在2014?實行“分類招生與分流培養(yǎng)”人才培養(yǎng)模式以及教學管理體制改革的基礎上,決定對2017級部分學生繼續(xù)實施分類招生與分流培養(yǎng)。
除廣播電視編導、日語、學前教育(師范)、小學教育(師范)、思想政治教育(師范)、應用心理學(師范)、歷史學(師范)、生物科學(含師范)、社會工作、電子商務、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復合材料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體育教育(師范)、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yè)及“4+0”聯合辦學項目、對口單招(含“3+4”試點項目)、中外合作辦學、專轉本等招生類型外,其他招生專業(yè)均納入分類招生與分流培養(yǎng)的工作范疇。
根據現有專業(yè)的類型特征與培養(yǎng)目標,學校將其具體劃分為15個招生專業(yè)類,具體如下:
1.經濟學類(文科):含經濟與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yè);
2.工商管理類(文科):含財務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專業(yè);
3.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含師范)、秘書學、漢語國際教育專業(yè);
4.外國語言文學類:含商務英語、翻譯、英語(含師范)專業(yè);
5.新聞傳播學類:含廣播電視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yè);
6.旅游管理類(文科):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專業(yè);
7.經濟學類(理科):含經濟與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yè);
8.工商管理類(理科):含財務管理、物流管理專業(yè);
9. 旅游管理類(理科):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專業(yè);
10.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自動化、通信工程、物理學(師范)專業(yè);
11.計算機類:含軟件工程、網絡工程專業(yè);
12.數學類:含信息與計算科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含師范)專業(yè);
13.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huán)境工程、應用化學、人文地理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地理信息科學、化學(含師范)、地理科學(師范)專業(yè);
14.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yè);
15.美術學類:含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繪畫(師范)專業(yè)。
考生根據招生專業(yè)和15個招生專業(yè)類,按標示代碼填報高考志愿。學校依據學生的考試成績和高考志愿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分流培養(yǎng)
實行“分類招生與分流培養(yǎng)”的學生,分流培養(yǎng)遵循“志愿+綜合考核”原則分流。學生根據學習興趣和綜合考核排序,在所屬招生專業(yè)類內選擇專業(yè)填報,錄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順序錄取。綜合考核排序依據“高考成績(權重30%)+第一學期學分績點(權重70%)”的原則。高考成績換算辦法、學分績點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017級高考招錄學生入學第一學期,學校按照上述15個招生專業(yè)類編班管理與組織教學。第一學期末,學生在所在專業(yè)類內選擇專業(yè),分流至各專業(yè)。第二學期始,全部學生以專業(yè)編班管理與組織教學。
分類招生入學的學生若因休學等情況不能參加當年度專業(yè)分流,復學后由教務處按照入學年度分類招生與分流培養(yǎng)的工作方案妥善組織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