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發(fā)放
(一)課堂教學教分值按公式N=計算。其中為教師所授第i班學時數(shù),為所授第i班課時折算系數(shù)。
計算以教務科正式下達的學期教學計劃及實際授課學時數(shù)為基本依據(jù)。按不同情況取值如下:
1.與教學內容有關的
(1)教師擔任不同班級同一學科,但授課內容要求及側重等差異較大,且按不同教學大綱、計劃或教材授課,并編寫了不同教案(簡稱“兩個頭”),則=1.00
(2)教師擔任同教材同進度的重復課,其=0.9。
(3)新開課(不包括新教師所開第一門課)=1.2。
(4)教師同時講授兩門課,教分較少的課=1.2。
(5)在學期進行中,因教學任務需要,臨時安排接(代)課時,在前兩周,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門課,所接(代)課的=1.4,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所接(代)課的=1.2,否則所接(代)的課,=1.0。其余課時按正常情況計算。
(6)其余情況授課,=1.0。
2.與授課班級內學生人數(shù)有關的
(1)1~20人,=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為間隔類推。
教師所擔任的授課如涉及上述多種情況,則可根據(jù)其具體情況復合計算。
(二)在校外帶領并指導學生野外操作實習按每周每班40教分計,由參加指導實習的教師按情況分配,但每個教師最高不得超過每周22教分。
(三)無課教師指導校內停課實習、畢業(yè)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yè)等按周學時×0.6進行計算。
(四)有授課任務的教師,同時又指導校內停課實習、畢業(yè)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yè)等,按如下標準核定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