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一)評價的內容與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yǎng)、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合作與交流、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維度。評價的方式與程序嚴格按《黃石市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實施。
(二)評價結果與運用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包括綜合性評語和等級評價。綜合性評語要對學生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尤其要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fā)展?jié)撃,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等級評價分為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yǎng)、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合作與交流、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維度,每個維度分為優(yōu)秀(A)、良好(B)、合格(C)、基本合格(D)四個等級。評價過程中,綜合素質五個維度的評價等級不能整合為一個結果。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