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新生兒上戶口流程及材料_時間限制和所需證件
一、新生嬰兒上戶
(一)計劃內新生嬰兒入戶
條件,按照戶口管理相關規(guī)定,小孩出生后只能隨父或隨母上。(夫妻雙方均是軍人的除外)
1、父或母書面申請入戶申請申請必須寫明出生嬰兒的出生時間、性別及姓名。
2、出生醫(yī)學證明;
3、嬰兒父親和母親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
5、嬰兒血型。
6、派出所領導或窗口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可辦理。
(二)國外出生嬰兒入戶
條件,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區(qū)戶籍子女在國外出生且未取得外國國籍和永久居留權回國入戶的。
1、戶籍在我區(qū)的監(jiān)護人書面申請應寫明嬰兒的出生地、出生時間、性別及嬰兒姓名以及未取得國外國籍。
2、新生嬰兒的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原件和復印件);
3、新生嬰兒在國外的出生證和翻譯件(原件和復印件);
4、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的需到計生部門補辦的準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5、嬰兒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6、父母雙方的結婚證(國外領取結婚證的應在婚姻締結地辦理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認證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原件和復印件);
7、嬰兒血型。
8、派出所領導或窗口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可辦理。
(三)計劃外出生嬰兒入戶
條件,計劃外新生嬰兒(含已婚無計劃生育子女、非婚子女)入戶。
1、監(jiān)護人書面申請除寫明嬰兒的出生日期、性別及姓名外非婚生子女還應該注明隨其上戶的原因。
2、出生醫(yī)學證明(無出生醫(yī)學證明的提供縣級以上公證機關親子關系證明或DNA親子關系鑒定)(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