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
第十五條 我校學生入學必須交納學費(免費師范生除外)、住宿費及教材費等學雜費。學校按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物價局批準的學費收費標準收費。其中普通本科生每學年學費按學分收費,?(高職)生學費按學年收費;住宿費、教材費等按實際數(shù)額收取。
學生資助
第十六條 為保證不讓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而失學,學校出臺了“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學生補助等一系列學生資助政策和措施,確保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能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yè);為鼓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fā)展,針對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中央、地方政府和學校獨立或共同出資專門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獎學金”、“真如獎學金”等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