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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森林警察學院教務處網站(http://jwc.forestpolice.net/)南京森林警察學院教務網是由南京森林警察學院教務處主辦,南京森林警察學院教務處首頁和南京森林警察學院教務系統登錄入口。

一、監(jiān)考教師注意事項

1.本通知附件1為本學期參加2016~2017級期末考試監(jiān)考人員名單,以供各位教師查詢是否安排有監(jiān)考任務。

2.本學期共195名教師參與期末考試監(jiān)考,每名監(jiān)考教師需監(jiān)考3~4場。請有監(jiān)考任務的教師,以工號登錄教務管理系統,依次點擊“考試安排→監(jiān)考安排表→檢索”,查看本學期本輪次的監(jiān)考安排,教務處不另行發(fā)放監(jiān)考任務條。

3.為維護考場環(huán)境,嚴肅考風考紀,請所有監(jiān)考教師(在職民警)按學校規(guī)定著裝進入考場。

4.監(jiān)考期間,所有監(jiān)考人員遵守考場記律,不遲到早退,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5.每場考試開考前25分鐘,考務人員會將當場考試試卷運至教學樓1樓門廊(物業(yè)值班室前),屆時,請各位監(jiān)考老師前來領取試卷。

6.監(jiān)考任務中,有主監(jiān)考和輔監(jiān)考兩種類別。主監(jiān)考一般為當場課程考試出卷人,在該課程考試期間,需不間斷巡視涉及的考場,并對試卷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解答;輔監(jiān)考,為考場實際監(jiān)考人員,需認真履行監(jiān)考職責。此外,為節(jié)約成本,低于5個班級的課程考試不單獨設立主監(jiān)考,出卷教師直接參與課程監(jiān)考,監(jiān)考期間,如發(fā)現卷面問題,需到相關考場釋疑。

二、各院部教學秘書注意事項

1.根據附件內容,積極聯系并督促本部門相關教師按時參加監(jiān)考。

2.請在成績錄入后,按課程性質以教研室為單位,集中收取成績單,并注意格式的審核。

3.檢查封裝試卷材料是否齊全,并按規(guī)定匯總裝箱,于下學期開學后3周內送至教務處試卷保管庫(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試工作各環(huán)節(jié)的注意事項

1.期末考試監(jiān)考工作

(1)本學期期末考試時間為7月11日~7月13日,每天3場。

(2)監(jiān)考期間,除課程主監(jiān)考外,其他人員不對試卷內容做任何解釋,保證考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3)教研室負責人可使用管理人員權限,登陸教務管理系統,查詢本學期承建課程期末考試安排情況。

2.閱卷工作

(1)本學期期末閱卷工作時間為7月11日~7月20日晚24時。

(2)閱卷時切實遵守《南京森林警察學院考試管理規(guī)定》中的相關條目,實行集體閱卷,流水作業(yè)的方式,閱卷簽名應字跡清楚,不得使用簡寫、縮寫、代碼、印章等代替。

(3)閱卷后要認真復核,發(fā)現漏評、漏記或總分統計錯誤應及時更正。

(4)評閱完成后,教研室應組織教師進行試卷分析,有針對性的提出教學改進的措施,并將結果填寫在試卷分析表中。

3.成績錄入工作

(1)成績錄入截止時間:7月20日24時。

(2)錄入方法:以個人身份登陸教務管理系統,點擊“成績錄入→錄入學生成績”,進行成績錄入。

(3)考試課程錄入平時和期末成績;考查課程只需錄入綜合成績。

(4)考試課程綜合成績默認為平時30%,期末70%;成績構成如有變化的,請任課教師在錄入成績前與教務科杜飛老師聯系(聯系電話:8884),及時做出調整。

(5)系統中,課程涉及的所有學生都必須錄入成績。對辦理緩考手續(xù)且手續(xù)齊全的學生,在其成績備注欄中選擇“緩考”標記;對未辦理緩考手續(xù)而缺席考核的學生,在其成績備注欄中選擇“缺考”標記。

(6)根據《學籍管理規(guī)定》和2018年1月9日教學科研工作會議精神,教師在成績核錄時應秉持嚴肅、謹慎及對學生負責的態(tài)度,原則上成績一經錄入不予更改。教師如在閱卷期間(即7月20日前)錄入成績有錯誤,可與教務科杜飛老師聯系進行修改。閱卷結束后(即20日后),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補錄或變更成績,要由教師本人、教研室主任、學院院長、教務處共同形成登錄錯誤原因、分清責任材料,由分管校領導主持專題會議研究同意后方可修改。

(7)錄入完成后,需打印原始成績單一份,交課程所在院(部)保存。必修課按行政班級打印,選修課按上課班級打印。

成績錄入工作中如遇問題,請與教務科聯系。

4.試卷歸檔工作

(1)每個行政班級的答題紙,按照學號從小號到大號的順序裝訂,并將該班級的命題計劃表、試卷樣卷(A、B卷)及答題紙樣卷(A、B卷)、標準答案(A、B卷)、原始成績表以及試卷分析表等打印(所有試卷資料均用A4紙正反打。、簽字、匯總并裝訂(裝訂存儲目錄見附件2),上述材料一同封入試卷袋(考生考試時用的試卷裝訂好后不需裝入試卷袋,請各院部自行保管,教務處將按照相關考試規(guī)定,定期組織試卷集中銷毀)。試卷袋封面背面應以A4紙標注學年、學期、院部、考試科目、應試班級、應試人數、封裝日期等信息。

(2)封裝的試卷交各院(部)辦公室匯總。

如對本次工作有任何疑問,請致電咨詢教務處沈文哲老師,電話8587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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