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包公觀后感:
既要強調為政之制又要重視為官之德
歷史上真實的包公以孝、剛、廉、明著稱,后來社會上廣為流傳的包公以善斷獄案聞名,被譽為折獄斷案“箭垛式人物”、“東方的福爾摩斯”,并形成獨特的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包公司法文化。
以包公為代表的司法文化歷經千年,其重要價值在于它樹立起清正廉潔司法官員的崇高形象,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者的素質;它倡導社會正義的價值取向,有利于推動依法治國。
包公司法文化應屬于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寶貴財富,但有人認為清官司法突出個人,抹殺制度的重要性。這種觀點從法治理論上來說是正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們保護正當利益要通過健全法制,而不必祈求清官。但將制度與個人割裂或對立起來也是不現實的。任何制度都要靠人實行,選好人、用好人才能執(zhí)好法。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必須用好人。有包公式的清官才能執(zhí)好法。我們所說的清官品德與嚴格執(zhí)法實際是統(tǒng)一的。當今執(zhí)法中的問題,不少不是制度問題,而是官德失范問題。所以我們既要強調為政之制,也要重視為官之德。
另外,包公的嚴格執(zhí)法有著更深一層的含義,這就是追求社會正義。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有權者可以官官相護或以權枉法,而處于社會底層的小民在經歷了無數次抗爭失敗、問題仍得不到公正的解決時,便把希望寄托在包公一類的清官身上,希望討個“說法”即公理。所以包公身上寄托著人們善良的愿望,凝結著社會正義。人們推崇包公就是追求社會正義,這正是包公斷案故事的意蘊所在,也是包公司法文化久傳不衰的根本原因。
千年包公觀后感:
中國古代杰出的歷史人物爛若繁星,千百年來,若論在大眾中影響最為深廣的人首推孔子,孔子之下的一人,在我看來,或許就要數到包拯了。
孔子是思想家,思想家的思想可以超越時空,成為全人類的財富。包拯是封建王朝的一位實干型官員,除史書記載的政績外,留下的主要文字是上書皇帝的“奏議”。不管奏議怎樣高明,政績如何突出,最終都是為鞏固封建王朝服務,但是,他的影響為什么也能跨越時空、超越階層、傳諸久遠呢?
那是因為,在那些卓越的政績、作為政績的思想基礎的奏議背后,蘊藏著一種很寶貴的“包拯精神”。要知道包拯精神的內涵是什么,就有必要明了包拯的思想核心與性格特征,而這又需要對他的生平有一個大概了解。
包拯,字希仁,謚孝肅,北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出生于淮南西路廬州合肥縣解集鄉(xiāng)包村(今安徽合肥所轄肥東縣包公鎮(zhèn)包村),包拯父親有一定文化,做過小官,薄有田產。小康之家耕讀為本,這是封建社會的普遍現象,包家亦不例外。
《肥東縣志》上說:“包拯少年在鄉(xiāng)讀書,亦耕亦牧!碧焓ノ迥(公元1027)包拯進士及第后,曾經被朝廷兩次授官,均因父母不愿隨行而辭官盡孝,直到雙親病歿,守孝三年,才出任天長知縣,時年38歲。
在地方,包拯擔任過知縣、知府、轉運使等職。在中央,他由權度支判官、監(jiān)察御史里行、戶部副使、御史中臣、三司使,一直做到樞密副使任上離世。我們知道,北宋最高監(jiān)察機關是御史中丞領導的御史臺,最高財政機關是三司使領導的三司,最高軍事機關是樞密使領導的樞密院。樞密院是輔佐皇帝執(zhí)行兵政的機構,在皇帝的總攬下,由宰相、副相、樞密使、樞密副使和參知政事共同組成國家最高領導核心。所以,包拯的職位是相當高的。
包拯的思想核心是忠君與民本的高度統(tǒng)一。包拯具有鮮明的忠君思想。在一封奏札里,包拯寫道:“臣生于草茅,早從宦學,盡信前書之載,竊慕古人之為,知事君行己之方,有竭忠死義之分,確然素守,期以勉循”,而“驟被殊用,置諸侍從之列,擢處諫諍之班,臣于此時敢忘圖報”!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一個出身既不高貴又缺少政治后臺的人,能夠被朝廷委以重任、視做心腹,這種感恩戴德的心理是不難理解的。基于這樣的心理,他特地上書仁宗“請建太子”,希望趙家王朝“傳之無窮”,因為“太子天下之根本也”,只有建立太子,才能“鞏固王室”,“挫奸雄觀望”,否則“必稔禍于將來,恐非社稷之!。這樣的忠君思想,可謂臻于極致了。
包拯又具有強烈的民本思想。古人很早就提出“民唯邦本,本固邦寧”、“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民本思想,這一古代中國極為重要的政治思想,成為深受傳統(tǒng)文化影響的包拯一生從政的根本信條。他反復對仁宗說:“民者國之本也,財用所出,安危所系,當務安之為急!薄懊裾邍荆斢盟觯参K担鴻M賦暴取,不知紀極!彼麕资鉃槊裾埫淖嗾郏懔⒆阌诿駷閲镜乃枷。
難能可貴的是,包拯思想中的忠君與民本是和諧一致的。那么對于包拯來說,將二者統(tǒng)一起來的邏輯性何在呢?
在《請差災傷路分安撫》中,包拯反映江淮等地天災人禍嚴重,請求從速安撫,否則釀成大亂:“民間之蓄盡為軍儲矣,民失其賴,流亡日眾……況今秋苗稼既槁……凋殘之民朝不謀夕……饑則盜起,盜起則奸雄出,奸雄出則不可制矣,豈可不深懼而豫防之哉!”他講得很明白,如果官不愛民,民不聊生,“奸雄”就會揭竿而起,后果不堪設想。類似這樣的話,在今天尚能看到的包拯的奏議里至少說了四次。能夠看出,包拯不僅自己愛民,還苦口婆心地勸說皇帝愛民。包拯將之當做最大的“忠君”,這也就是他秉持的忠君與民本之間的內在邏輯關聯(lián)!可以說,包拯“忠君”的目的固然在于“君”,但客觀上有利于天下蒼生,其忠君與民本高度統(tǒng)一的積極意義也正體現在這里。
包拯的性格坦誠得近乎毫無保留,率真得似乎缺少修養(yǎng),其剛直乍看起來真有些不近人情。這種性格的形成,一是由于他生于農村,長于農村,而且一生和農村保持不間斷的聯(lián)系,無形間烙上了中國農民純樸誠實的印記;二是在他熟悉的古代典籍中,仁人志士憂國愛民的胸懷,“言必信,行必果”的品格,對他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三是當朝名臣劉筠的言傳身教對他影響甚深。劉筠是翰林學士,剛毅正直,疾惡如仇,因和朝廷惡勢力勢不兩立,兩度外任廬州,而包拯自年少時即頗為劉筠所賞識。
包拯精神就是以包拯的思想核心為基礎、性格特征為外在表現而形成的。
千年包公觀后感:
反腐反庸,無私無懼
包拯的實干精神古所罕見。在任何一個職位上,他都關懷民生,銳意改革,同時將遇到的問題和了解的情況,不論是否屬于自己的職責范圍,都如實向朝廷報告,并提出解決辦法,請皇帝“特降指揮”。在包拯看來,這是一個官員應盡的責任。
包拯留下的著作,除一篇家訓、幾首短詩外,就是多達185篇的奏議,其中有55篇奏議,竟彈劾本朝官員多達61人!這61人中,貪官污吏首當其沖,犯一般錯誤和不稱職的“庸人”也不在少數。地位比他高的如宰相宋庠,皇親國戚如張堯佐、郭承?、楊景宗等,均在被彈劾之列。譬如,他認為宋祁“在益部多游宴不可任三司”;張方平身為三司使,“乘勢賤買所監(jiān)臨富民邸舍,無廉恥,不可處大位”。宰相宋庠,“自再秉衡軸,首尾七年,殊無建明”,卻“安處洋洋,以為得策”,而作為宰臣,“與國同體,不能盡心竭節(jié),灼然樹立,是謂之過,宜乎當黜”。一時間,“包彈”成為朝廷聞之色變的流行語。
“包彈”中以“六彈張堯佐”最為驚心動魄,包拯在其中顯示出來的大無畏精神,尤其長久地為世人所稱道。
張堯佐是仁宗皇帝寵妃張貴妃的伯父兼養(yǎng)父,原為地方小官,張貴妃為了報答養(yǎng)育之恩,以她特有的地位纏住仁宗,為張堯佐加官晉爵。張堯佐因養(yǎng)女得勢,扶搖直上,任至三司使。包拯剛一主管諫院,便履行“以言為職”的職責,和幾位同仁一起,彈劾這個“徒緣寵私,驟階顯列”的“凡庸之人”。誰知仁宗變本加厲,更委派張堯佐以重任,讓他一人兼任宣徽南院使等四職。消息傳出,朝野嘩然,連素來溫和的御史中丞王舉正也拍案而起,支持包拯,要求仁宗撤銷對張堯佐的任命。結果,建議無效,王舉正不得不進行廷辯,即在皇帝上朝時與之當面辯論。
在廷辯時,包拯情緒激動,離開座位走近仁宗,竟將唾沫濺到仁宗臉上,以致仁宗不悅而退朝。包拯百折不撓,繼續(xù)彈劾張佐堯,前后共達六次之多。他反復說:
五六年超擢張堯佐,群臣皆竊議于下,然而跡其過不在陛下,在女謁近習及執(zhí)政大臣也……執(zhí)政大臣不思規(guī)陛下以大誼,乃從諛順指,高官要職,唯恐堯佐不滿其意,使陛下有私昵后宮之過,此豈愛君之心哉?(《論張堯佐除四使不當》)
張堯佐久以非才……臣等累次論列。陛下欲務保全,乃曲假寵榮,并領要職。求之前代則無例,訪以人情則不安。臣實憂危,罔知所措……況執(zhí)政大臣,與國休戚,不能執(zhí)守建明,曲有阿徇,成此過舉,俾天下竊議,謂陛下私于后宮。(《再彈張堯佐》之一)
包拯直接指斥的看似是執(zhí)政大臣,矛頭所向卻顯然在仁宗的“私昵后宮”。封建時代,帝王雄居萬人之上,掌握生死予奪的大權,作為臣民,要能夠做到直言極諫,需要多么大的勇氣!
深察民情,為民請命
包拯對仁宗寄予厚望,他希望仁宗“薄賦斂,寬力役,救荒饉”,重現“幼有所養(yǎng),老有所終,無夭閼之傷,無庸調之苦”的堯舜盛世。當時的現實卻是,北宋王朝進入中期,勵精圖治的精神逐漸消失,因循茍且、貪污腐敗之風蔓延,官僚盤剝,農民苦甚。因此,包拯在以大無畏精神肅貪反庸的同時,又嘔心瀝血地為民請命,這類奏議占到全部奏議的1/3。
其時,賦稅名目繁多,最普遍也最難使人應付的是折變、支移以及頭子、倉耗。所謂“折變”,是將明文規(guī)定征收的物品,按官府臨時需要折合成現錢或其他物品交納。折來變去,官員們從中牟利,納稅人負擔加重!爸б啤笔菍⒕偷亟患{的稅糧移到其他地方交納。如果移地交納現金,官方還要索取“腳錢”!邦^子”與“倉耗”都是按賦稅的一定比例增收的附加稅,只不過后者找一個“倉庫損耗”的名義,巧為立目而已。
包拯得知陳州五縣的折變問題十分嚴重,立即上奏折《請免陳州添折見錢疏》。奏議中說,一斗大小麥市場實價50文,卻被官府折變?yōu)?00文,外加腳錢、頭子、倉耗40文,共計140文。這樣“二倍誅剝貧民”的“非常暴斂”,必須立即取締,改為按市場實價計算或“納本色”,即以實物交付。
同時,包拯發(fā)現淮南、江浙、荊湖等地同樣存在折變問題,其程度之嚴重不亞于陳州。他心急如焚,連續(xù)四奏免除江淮兩浙的折變,并由此推及“諸雜科率”,一再要求朝廷下令“權且停罷”。當時官府用物,均攤派給民間,雖云購買,卻比市價低。這種強制性的臨時賦稅被叫做“科率”。包拯要求停罷或減輕苛捐雜稅,可謂解百姓于倒懸,據《宋史?劉摯傳》中記載,“民歡呼至泣下”。
包拯的這些奏議,反映的問題翔實有據,提出的建議明確可行,愛民之心,躍然紙上。在行文中,他還指責一些地方官吏“雖有前件圣旨指揮,本處官吏并不遵稟”,并具體指出:“發(fā)運司但務歲計充盈,不慮民力困竭,上下相蒙,無所訴告,為國斂怨,莫甚于此!闭l都知道,這種報告是要得罪一批人的,但包拯直言讜論,并無顧忌。
包拯賑救的范圍不僅包括災難深重的農民,而且包含更廣泛的民生。罷巡驛、保民田、除放欠、改鹽法、救饑饉的奏議,都給水深火熱中的百姓帶去實實在在的利益。這里還有一個例子。有一個叫向綬的人,為官不法,為上所察,他懷疑有人告發(fā),私加拷問,逼其自盡。事發(fā)后,向綬故舊多方偏袒,誣罔告發(fā)者,干擾案件處理,導致“九十余人依舊收禁”。包拯上書,為被收禁者叫屈,充分體現了其懲惡揚善,以民為本的拳拳之心。
千年包公觀后感:
清心直道,嚴于律己
包拯知端州時,曾賦《書端州郡齋壁》一首以明志:“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無貽來者羞。”清心才能寡欲,進退不失其正,故謂“治本”。直道而行,光明坦蕩,是其“身謀”。包拯本來不以詩作著稱,但這首詩卻寫得正氣堂堂,風骨凜然,實可視做包拯立身處事的宣言書,也是其始終不渝的行動指南。
包拯服喪期滿,在京城聽候派遣官職。當時的官場上,拉關系、走后門的風氣甚盛,宰相呂夷簡的官邸更是門庭若市。包拯和呂夷簡有同鄉(xiāng)之誼,呂夷簡以為他一定會登門求見,卻久等不至,后來才知道,包拯到吏部報到后,就直接到天長當知縣去了,這讓呂夷簡很感了一陣意外。從此,包拯在仕途上就沿著這條直道走下去,一直到他生命的盡頭,共計25年。
25年間,包拯從知縣、知州、轉運使,直到樞密副使,成為一名執(zhí)政大臣,躋身于國家最高領導核心,全靠自己聞名朝野的政績,當然,也離不開比較開明的仁宗皇帝的賞識與支持,正如他的門人張?zhí)镌凇缎⒚C包公奏議題辭》中所說:“愚謂非會仁宗皇帝至明上圣,有不可惑之聰,公欲必行其道于時,難矣乎!”
25年間,尤其任職臺諫期間,包拯彈劾過不少官員,有時也不免因憤激而措詞過當,忌恨者自然大有人在。但他依然在官場上破浪行舟,我行我素,甚至扮演了頂風船的角色,原因就在于自己如清水明鏡,個人品格上白璧無瑕,連看不起他“素少學問”的歐陽修,也在《論包拯除三司使上書》中贊美“拯性好剛,天姿峭直”,“晚有直節(jié),著在朝廷”。
包拯認為治理國家最重要的是選拔官吏,用今天的話來說,他深深懂得“干部是決定的因素”。其奏議中具名推薦的,便有孫甫、張環(huán)、吳奎、范祥、韓贄、張?zhí)、吳及、趙尚寬等人。需要強調的是,他光明磊落,正直無私,沒有一個被推薦的人是出于個人關系,更不要說拉幫結派了。所以他才敢于在《請復韓贄等臺官》中向仁宗保證:“或不如舉,臣甘當同罪!闭娣Q得上是斬釘截鐵,擲地有聲。
包拯一貫服從朝廷的調遣,當年被視為蠻荒之地的端州(今廣東肇慶),他也甘愿赴任,并做出了出色的政績。除長子病故,要求回鄉(xiāng)任職以便就近照顧家庭外,他從未向朝廷提出過任何個人的要求??那七封《求外任》的奏折,是對身為諫官而言不見采的抗議,不在此例。
包拯執(zhí)法如山,鐵面無私!端问?包拯傳》中記載:“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最典型的例子是,據司馬光《涑水紀聞》所載,他知廬州后,“親舊多乘勢擾官府,有從舅犯法,希仁戳之,自是親舊皆屏息”。橫行霸道的官員為之收斂,堂舅犯法一視同仁,真正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包拯曾說:“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彼l(fā)誓做“民之表”,曾留下家訓,叮嚀子孫務必將清正廉潔的家風一代代傳下去:
后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后,不得葬于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宋吳曾《能改齋漫錄》卷十四《包孝肅公家訓》)
幾十年間,除朝廷給予的俸祿外,包拯沒有多吃多占過一分一厘。他知端州三年,端州盛產端硯,其前任均借進貢之機,貪污多達數十倍于貢品之數的端硯據為私有,除個人享用之外還饋送權貴,大搞不正之風。包拯卻一改前規(guī),下令制硯數量不得超過進貢之數,離任時“不持一硯歸”,從此成為載譽史林的佳話。
這段佳話雖然載在《宋史》,其真實性如何本來亦無法完全確認。但有意思的是,上世紀70年代,安徽省博物館在發(fā)掘包拯及其家族墓群時,僅發(fā)現一方普通硯臺,而非端硯,這真不啻為這則歷史佳話的可靠性提供了一個有意味的佐證。
嘉?七年(公元1062),包拯在樞密院處理政務時突然發(fā)病,自此臥床不起,一代名臣,與世長辭。
包拯精神產生在特定的地域、時代、社會、階級中,但由于這種精神具有歷史的先進性,有歷史先進性的精神總是具有難以磨滅的光輝,所以,它就和大思想家的思想一樣,超越了時空,乃至超越了階級,稱得上是歷久而彌新了。
彈指一揮間,1000多年過去了。應該說,制度性的建設對于現代國家來說更為根本,也更為重要。但在有著悠久歷史文化的中國,包拯一直受到歷朝歷代不論為官還是為民者的普遍敬仰。包拯及其包拯精神似乎并沒有過時的跡象。“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不管前面是地雷陣還是萬丈深淵,我都將勇往直前,義無反顧”,就是這種精神的回響,就是這種精神的光輝的閃耀。公明廉威、勤政為民,既是全社會的政治訴求,也是執(zhí)政者需要再一次拾起的歷史文化遺產。
據春江《包拯千年之謎?包公文化在海外》中說,泰國有一種洗衣粉十分暢銷,因為它的商標叫“包公”,而且它的廣告詞是這樣的:“本洗衣粉的去污效果,就像包公對待貪官污吏般毫不留情;本公司的經營方針,就像包公審判案件一樣公正廉明。”也許包拯精神并不只適用于它的產生國,這則故事,大約能夠說明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