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務員病退新政策出爐及工資待遇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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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社廳發(fā)布《關于做好2017年勞動能力鑒定報名工作的通知》,2017年度病退勞動能力鑒定申報時間為2017年2月6日至4月10日。

申報參加因病退休勞動能力鑒定的,需滿足下列條件:

1.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企事業(yè)單位職工,國有改制企業(yè)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持有殘疾人聯(lián)合會核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2.到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以檔案最早記載為準),申請退職的,不受年齡限制;

3.繳納養(yǎng)老保險費(含視同繳費)滿15年;

4.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y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guī)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申報勞動能力鑒定按照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或者檔案托管機構審查同意、縣(市、區(qū))人社局受理、市(州)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初審、省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復審、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批準的程序辦理。

勞動能力鑒定每年組織集中鑒定一次,未按規(guī)定時間申報的可順延至下年度進行申報,鑒定地點原則上以社保繳納所在地為準,申報疾病不超過三種。

被鑒定人員應當按規(guī)定的鑒定時間、地點參加現(xiàn)場鑒定,并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病歷和輔助檢查資料(X光、CT片等)。

無故不參加鑒定的,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具體規(guī)定詳見勞動能力鑒定須知)。勞動能力鑒定報名不收取費用。被鑒定人員需要在鑒定現(xiàn)場做輔助檢查的,費用由醫(yī)院按規(guī)定收取,由被鑒定人員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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