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已經為大家整理好,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希望能幫到你!
常州市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
單位名稱: 單位開戶行:
單位社保號: 銀行賬號:
職工基本情況
姓 名 | 性別 | 傷殘等級 | |||||||||
個人代碼 | 護理等級 | ||||||||||
醫(yī)療、鑒定費用 | 申 報 費 用 | 核 定 費 用 | |||||||||
單 據(jù) 數(shù) | 金 額 | 單 據(jù) 數(shù) | 金 額 | ||||||||
住院醫(yī)療費 | |||||||||||
門診醫(yī)療費 | |||||||||||
輔助器具費 | |||||||||||
傷殘鑒定費 | |||||||||||
住院、轉院補助 | 申 報 天 數(shù) | 核 定 費 用 | |||||||||
天 數(shù) | 金 額 | 天 數(shù) | 金 額 | ||||||||
住院伙補費 | |||||||||||
轉院交通費 | 省內 | ||||||||||
省外 | |||||||||||
轉院食宿費 | 省內 | ||||||||||
省外 | |||||||||||
一 次 性 傷 殘 補 助 金 | 1、按本人工資 的標準計發(fā) 個月2、按上年常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60%的標準計發(fā) 個月 | 計: 元 | |||||||||
護 理 費 | 按上年常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元 %的標準計發(fā) | 計:每月 元從 年 月起 | |||||||||
定 期 傷殘 津 貼 | 1、按本人工資 的標準計發(fā),計發(fā)比例 2、按上年常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的60%為標準計發(fā) ,計發(fā)比例 | 計:每月 元從 年 月起 | |||||||||
單位意見 (章) 年 月 日 | 社保經辦機構意見 (章) 年 月 日 | ||||||||||
說明:
1、本表上報需一式二份。
2、以上表格中的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
3、申報攜帶工傷認定書(原件及復印件)、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病歷(原件及復印件)、原始發(fā)票、清單、交通事故攜帶交警調解書、法院判決書等。
4、領取工傷定期傷殘津貼、護理費的需提供本人交通銀行卡或工商銀行卡及復印件。
填報人: 聯(lián)系電話: 填報日期:
拓展閱讀:工傷認定
1、以下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3、職工符合以上規(guī)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