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標準
1、康復醫(y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最長不超過12個月。
3、傷殘待遇:
1-4傷殘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6傷殘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7-10傷殘待遇: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4、工亡待遇: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當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鎮(zhèn)江工傷賠償傷殘待遇標準
辦理條件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職工經(jīng)治療醫(yī)療終結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在30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鑒定為1至10級傷殘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因工傷死亡的工傷職工
傷保險待遇申領(工傷醫(yī)療費報銷)
1、認定為工傷職工
2、職工工傷醫(yī)療終結期滿不需做勞動能力鑒定的。
辦理材料
(1)醫(yī)療費用: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工傷待遇結算表、有關票據(jù)、費用清單和醫(yī)療診斷證明(如出院小結、門診病歷等)。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傷殘鑒定書(原件及復印件)、工傷待遇結算表。
(3)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注銷證明、工傷待遇結算表。
(4)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注銷證明、被供養(yǎng)人員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證明、被供養(yǎng)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聯(lián)系辦法、工傷待遇結算表。
(5)輔助器具費用: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相關鑒定書(原件及復印件)、《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申請表》、在定點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按規(guī)定安裝輔助器具的發(fā)票、工傷待遇結算表。
(6)勞動鑒定費: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相關鑒定書(原件及復印件)、發(fā)票和工傷待遇結算表。
(7)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相關鑒定書(原件及復印件)、工傷待遇結算表。
辦理流程
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接到參保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后,進行審核,對符合規(guī)定的費用,開出支付憑證,經(jīng)審核簽字后支付。
辦理地址及時限
辦理時限:審核通過,即時辦理
辦理地點:
鎮(zhèn)江各區(qū)縣市的社會保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