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社局印發(fā)《關于調整福州市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對7月至6月福州市工傷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進行調整,并要求各參保單位在本月29日前將本企業(yè)參保職工的工傷繳費基數調整到位。
根據通知,工傷保險繳費最低基數不得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度福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 4903.25元(度福州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8839元),因此7月至6月福州市工傷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最低不得低于2941.95元/月,最高不得高于14709.75元/月。
又訊市人社局近日印發(fā)《關于調整福州市基本養(yǎng)老保險政策性補繳標準的通知》,福州市參保人員基本養(yǎng)老保險政策性補繳標準由原來的619元/月調整為688.5元/月,從下月1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