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提高工傷保險待遇
涉及傷殘津貼、退休工傷人員補貼、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今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本市對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退休工傷人員補貼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3項待遇作出調整。
底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津貼:一級傷殘290元,二級傷殘280元,三級傷殘270元,四級傷殘260元。調整后傷殘津貼每月低于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是:一級2820元、二級2697元、三級2575元、四級2452元。
底前鑒定為工傷一至四級的退休人員(包括退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補貼:一級傷殘60元,二級傷殘50元,三級傷殘40元,四級傷殘30元。調整后工傷人員補貼與養(yǎng)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是:一級2820元、二級2697元、三級2575元、四級2452元。
底前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3元,最低發(fā)放標準1246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增加85元,最低發(fā)放標準934元。
新的待遇標準自1月1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