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月工資高于深圳市度社會(城鎮(zhèn))職工月平均工資5218元的300%的,按照4918元的300%即15654元/月計算;工傷職工月工資低于深圳市度社會(城鎮(zhèn))職工月平均工資5218元的60%的,按照5218元的60%計算。5218元/月×60%=3130.8元/月。
深圳市工傷賠償法定最低標準(5—10級)
十級:
傷殘補助金:3130.8元/月×7個月=21915.6元
就業(yè)補助金:3130.8元/月×4個月=12523.2元
醫(yī)療補助金:3130.8元/月×1個月=3130.8元
合計:37569.6元
九級:
傷殘補助金:3130.8元/月×9個月=28177.2元
就業(yè)補助金:3130.8元/月×8個月=25046.4元
醫(yī)療補助金:3130.8元/月×2個月=6261.6元
合計:59485.2元
八級:
傷殘補助金:3130.8元/月×11個月=34438.8元
就業(yè)補助金:3130.8元/月×15個月=46962元
醫(yī)療補助金:3130.8元/月×4個月=12523.2元
合計:93924元
七級:
傷殘補助金:3130.8元/月×13個月=40700.4元
就業(yè)補助金:3130.8元/月×25個月=78270元
醫(yī)療補助金:3130.8元/月×6個月=18784.8元
合計:137755.2元
六級:
傷殘補助金:3130.8元/月×16個月=50092.8元
就業(yè)補助金:3130.8元/月×40個月=125232元
醫(yī)療補助金:3130.8元/月×8個月=25046.4元
合計:200371.2元
五級:
傷殘補助金:3130.8元/月×18個月=56354.4元
就業(yè)補助金:3130.8元/月×50個月=156540元
醫(yī)療補助金:3130.8元/月×10個月=31308元
合計:244202.4元
注:適用于7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發(fā)生的工傷。
以上標準是廣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和廣東省地稅局聯(lián)合下發(fā)《關(guān)于公布2015社會保險年度執(zhí)行的廣東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的通知》(要求從7月1日起,以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社會保險待遇和征收相關(guān)的繳費標準,該“通知”載明,深圳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18元)和《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最新)的規(guī)定作出。工傷職工月工資高于深圳市度社會(城鎮(zhèn))職工月平均工資5218元的300%的,按照5218元的300%即15654元/月計算;工傷職工月工資低于深圳市度社會(城鎮(zhèn))職工月平均工資5218元的60%的,按照5218元的60%計算。5218元/月×60%=3130.8元/月。
如用人單位為工傷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如用人單位沒有為工傷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則上述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賠償待遇還包括醫(yī)療費、工傷醫(yī)療期間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器具購置費、生活護理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