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工傷保險須知
1、繳費基數(shù)和比例:
按2454×60%×0.4%繳付。(月繳5.89元)單位職工全部由單位負擔,個人不繳付。(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yè)者不接受單獨買工傷保險)。
2、受益條件和標準:
受益條件:單位職工,在參保狀態(tài)。
受益標準:
A、工傷醫(yī)療費按規(guī)定報銷。
B、一次性傷殘補償金:按本人工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計付。(按一級24個月,二級22個月,三級20個月,四級18個月補償)
C、傷殘津貼:一至四級傷殘職工,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每月補助工資:以繳費工資為準,一級90%,二級85%,三級80%,四級75%。直到退休。退休后,領養(yǎng)老退休金。
D、生活護理費: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的等級,以繳費工資的50%——30%支付,一級50%,二級40%三級30%。最多可領12個月。
3、申領辦法:
由參保人所在單位委托有關部門做好工傷的認定、評殘等工作,后向醫(yī)保部門申領有關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