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序志愿的投檔辦法和原則
普通文理類:在志愿優(yōu)先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投檔。成績相同考生全部投檔。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學校提出書面報告經(jīng)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方可調整。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如高校未確定排序規(guī)則,則參照我市平行志愿批次同分考生排序規(guī)則。軍隊院校招生同分投檔按相關文件執(zhí)行。
藝術類:凡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專業(yè)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 按照考生志愿順序全部投檔到招生學校(招生學校對投檔比例有要求的除外),招生學校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和學校招生章程進行擇優(yōu)錄取。
順序志愿投檔的第一步是對所有批次分數(shù)線上的考生按其第一志愿投檔,投檔后所有考生的第一志愿學校都必須返回確切的錄取結果(包括被學校錄取、擬錄取并分配專業(yè)、退檔等)后,第二步再將所有未被錄取的考生重新匯總,然后再同時分別投向他們所報的第二志愿 學校,也就是在第一志愿學校返回錄取結果后再進行第二志愿的投檔。
在第二志愿學校返回 錄取結果后,依次按此步驟進行,前序志愿錄取滿額的學校,后續(xù)志愿不再投檔,直至本批次的 多個順序志愿錄取結束。投檔時對投檔成績(統(tǒng)考成績+附加分)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檔。
順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的區(qū)別
在順序志愿模式下,考生甲第二志愿填報院校2,考生乙第一志愿填報院校2。如果考生甲沒有被院校1錄取的話,那么對于院校2,雖然考生乙的分數(shù)比考生甲低,但考生乙將比考生甲優(yōu)先被投檔。
在平行志愿模式下,先同時檢索考生甲的A、B、C、D志愿,等考生甲的志愿檢索完畢,再對考生乙的志愿進行檢索,對于院校2,雖然考生乙作為A志愿,考生甲作為B志愿,但考生甲比考生乙優(yōu)先被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