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自然情況說明
學院全稱: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qū)塔灣街83號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提前批錄取本科院校)
學習年限:學制為4年專業(yè),學習年限為4年
辦學形式:全日制
二、計劃特別說明
以下計劃說明,詳見《2015年本科生分省分專業(yè)來源計劃表》
1. 編制招生計劃原則及辦法:學院根據各省、市、區(qū)公安機關人才需求情況及招生生源情況編制招生計劃,并上報公安部主管部門審批后,向社會公布。
2. 語種要求:各專業(yè)均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此外,偵查學還招收俄語語種考生。
3.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yè)及限制比例:本院開設的所有專業(yè)均有男女比例的要求,女生比例限制在總計劃總數(shù)的10%。
4. 我院面向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共19個省的貧困縣招收77人。
5. 我院面向新疆南疆地區(qū)招收“南疆單列計劃”1人。
6. 我院面向全國各省、市、自治區(qū)招收的偵查學(技術偵查方向)計劃屬于定向生源?忌璺衔以赫猩鷹l件及人民警察錄用標準;通過生源地公務員部門組織專門的筆試、面試和有關部門考察合格后,根據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門規(guī)定的投檔比例進行錄取。
三、專業(yè)設置說明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科類 | 授予學位門類 |
030602K | 偵查學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30610TK | 公安情報學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30601K | 治安學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30606TK | 經濟犯罪偵查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30604TK | 禁毒學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30613TK | 涉外警務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30605TK | 警犬技術 | 4 | 公安學類 | 法學 |
083101K | 刑事科學技術 | 4 | 公安技術類 | 工學 |
083108TK | 網絡安全與執(zhí)法 | 4 | 公安技術類 | 工學 |
083105TK | 公安視聽技術 | 4 | 公安技術類 | 工學 |
100901K | 法醫(yī)學(二學位) | 2 | 法醫(yī)學類 | 醫(yī)學 |
四、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本院學士學位證書。
五、就業(yè)說明
畢業(yè)時需參加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畢業(yè)生統(tǒng)一組織的錄用考試,合格者擇優(yōu)錄用到公安機關工作。
六、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住宿費收取標準:學費48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
2.學費、住宿費的退費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我院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
3. 對于家庭困難學生的扶困助學措施: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校即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經過我院困難等級確認后,還有機會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資助;我院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設立了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4. 學院免收學生警服費。
七、招生錄取規(guī)則說明
1.除禁毒學專業(yè)、警犬技術專業(yè)及偵查學專業(yè)(俄語語種)外,其他專業(y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當?shù)匾慌究凭。禁毒學專業(yè)、警犬技術專業(yè)和偵查學專業(yè)(俄語語種)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當?shù)囟究凭。
2.在體檢、面試、體能測試、政審合格的基礎上,按120%比例調檔,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3.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及其他條件
(1)除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外,還應按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的要求,符合下列條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體勻稱,不能過于肥胖或消瘦(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實際體重超過標準體重25%以上者為過于肥胖,實際體重低于標準體重15%以上者為過于消瘦);左、右眼單眼裸視視力4.8(0.6)以上,無色盲、色弱;兩耳無重聽;無口吃;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無紋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并符合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對于肝功檢查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執(zhí)行。
(2)招生對象限招參加2017年全國高考的高中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3年9月1日后出生,含1993年9月1日),未婚。
(3)政治條件中除按照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有關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外,還必須按公安部2006年《公安院校招生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進行政治審查。
(4)體能條件要求
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試,成績合格(合格標準所稱以上、以內,均含標準本數(shù))。具體見下表:
性 別 | 測試項目 | 合格標準 |
男 子 | 50米 | 7″1 以內 |
1000米 | 4′05″以內 | |
俯臥撐 | 10秒內完成6次以上 | |
立定跳遠 | 2. 2 米以上 | |
女 子 | 50米 | 8″6以內 |
800米 | 4′00″以內 | |
仰臥起坐 | 10秒內完成5次以上 | |
立定跳遠 | 1. 5 米以上 |
4. 院校志愿及錄取
(1)當?shù)谝恢驹干暇考生數(shù)少于計劃招生數(shù)時,在同批錄取學?刂品謹(shù)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當?shù)谝恢驹干暇考生數(shù)多于計劃招生數(shù)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2)有文藝、體育及其他特長的考生(經有關部門認證)在投檔范圍內可優(yōu)先錄取。
(3)錄取時嚴格執(zhí)行已公布的招生來源計劃,如個別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計劃,經公安部審批,我院招生辦公室與有關省招考委協(xié)調同意后,可將剩余計劃調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調整計劃的錄取仍按照各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結果報教育部備案。
5. 對于照顧錄取考生的處理
我院承認各省招考委關于加分投檔以及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等照顧錄取規(guī)定。
6.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辦法
我院按分數(shù)優(yōu)先原則安排專業(yè),專業(yè)方向由我院招生辦公室研究確定。
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shù)學、外語及綜合(或單科)(單科文科為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為物理、化學、生物、生命科學、技術)的順序,高分優(yōu)先錄取。
7. 聯(lián)系方式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lián) 系 人:劉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4-86982243
傳真(錄取期間):024-86786339 86982677
通訊地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qū)塔灣街83號
郵 編: 110035
學校官網:http://www.npuc.edu.cn
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npuczs @163.com
八、附則
新生入學后,我院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弄虛作假、身體復查不合格者,我院將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