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初中畢業(yè)生只進行九年級一次性體育考試
中國甘肅網4月8日訊 據蘭州晨報報道 (記者 武永明) 蘭州市教育局4月7日發(fā)布的蘭州市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通知要求,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繼續(xù)采取七、八年級和九年級成績相加折合換算成等級(A、B、C、D)呈現(xiàn)的方式,在高中招生時予以納入和體現(xiàn)。今年起不再進行七、八年級體育考試;開始,初中畢業(yè)生只進行九年級一次性體育考試。凡參加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參加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考試時間為5月28日—30日。
九年級考生采用“3+2”模式
初中畢業(yè)生七、八年級的考試成績以已考過備案成績?yōu)闇视嬋肟偝煽,九年級考試采取?+2”模式,即由3個必考項目和2個選考項目組成,每個考試項目分值為12分,5個項目考試得分之和為該考生九年級體育考試的總成績。
男生必考科目為:1000米跑、引體向上、足球運球。
女生必考科目為:800米跑、仰臥起坐、足球運球。
選考科目為:立定跳遠、50米跑、擲實心球、跳繩、籃球運球、排球墊球。每個考生從以上6個選考項目中選擇2個項目參加考試,選考項目尊重學生自愿,學校或教師不得干預學生選考項目的自由。選考項目應在中考報名時同步完成項目選定,項目一經選定不許修改。
特殊考生考試辦法
對暫時喪失運動能力或符合殘疾標準,且確實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填寫《蘭州市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申請表》,審批后參加《體育與健康》書面考試。申報時間和方式為4月27日至5月8日,市屬學校直接報市中小學生衛(wèi)生保健所審核,區(qū)屬學校先報所屬區(qū)教育局審核后由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報市教育局體藝處。考試內容為教育部等部門頒發(fā)的《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1年版)》規(guī)定的教學內容及目標,由蘭州市教育局統(tǒng)一命題組織考試,總分100分,以同樣方式納入全市考生進行等級劃分。對于有運動能力,臨時有傷病(如急性病癥、肌肉拉傷等)的考生(具有縣區(qū)級以上人民醫(yī)院證明)及女生例假(由學校出具證明),由所在學校申請緩考,由招生學校及遠郊縣區(qū)教育局在文化課考試之前安排時間進行補考,內容、標準與統(tǒng)一考試一致。對于到期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參加補考的考生,補填《蘭州市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申請表》并按照上述程序進行申報,批準后參加書面考試。無原因不補考的,以零分計分。
學籍異動生考試辦法
外地回蘭和同等學力社會考生,以及九年級轉入、復學等無七、八年級成績的考生,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九年級畢業(yè)生考試,成績按照滿分60分在“蘭州市初中體育考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換算為100分后再劃分等級。往屆生體育成績認可去年等級,若去年體育成績?yōu)镈等,可參加招生學校的考試,成績以滿分60分計,達到36分合格線后以C等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