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yè)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詳細說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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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yè)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莆田學院,可是專業(yè)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莆田學院的招生專業(yè)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莆田學院重點優(yōu)勢專業(yè)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莆田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莆田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yè)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校的全稱為莆田學院(院校國標碼:11498),英文譯名:Putian University。

第二條 莆田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校,擁有文、理、工、醫(yī)、管、教、藝、經等學科門類,現有16個二級學院。

第三條 學校地址:學校位于福建省莆田市。

校 本 部: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qū)學園中街1133號,郵政編碼351100

仙游校區(qū):福建省莆田市仙游鯉城街道北一環(huán)新師范路,郵政編碼351200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招生工作政策,執(zhí)行學校黨委和行政關于招生工作的決議,領導組織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第五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具體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招生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執(zhí)行國家和學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規(guī)定,組織進行招生改革的調查研究,做好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協調處理招生過程中的各項事宜。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的通訊地址為:

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qū)學園中街1133號 郵政編碼:351100

電子郵箱:ptxyzsb@126.com或ptxyzsb@ptu.edu.cn

電話:0594?2637164、2615956(傳真)

網址:http ://www.ptu.edu.cn或http://202.101.111.195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人才市場需求狀況、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學科發(fā)展等因素擬定年度招生計劃,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第八條 學校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九條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英語及商務英語專業(yè)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并參加考生所在省份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口試成績合格(沒有統一組織英語口試的省份除外)。

第十二條 學校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各專業(yè)無男女比例限制。學校不錄取非漢語言答卷的考生。

第五章 錄取原則與辦法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正透明、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十四條 學校執(zhí)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五條 學校尊重考生填報院校志愿,依據各省(市、自治區(qū))制定的調檔原則及調檔比例,在各。ㄊ小⒆灾螀^(qū))劃定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檔錄取。

第十六條 專業(yè)調配原則:學校優(yōu)先按出檔考生的第一專業(yè)志愿安排專業(yè),其它專業(yè)志愿遵循“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安排。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視為有專業(yè)志愿;對所填報的專業(yè)均未被錄取,且不愿意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專業(yè)調配時,考生按高考總分高低排隊,總分相同時,文科按照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第十七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

1、按綜合分出檔的省份,專業(yè)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省定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出檔分從高到低錄取,若綜合分相同,按考生省級專業(yè)統考成績、考生文化考試成績、文(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2、按非綜合分出檔的省份,專業(yè)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省定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以下計算公式得出的綜合分(綜合分相同時,按考生省級專業(yè)統考成績、考生文化考試成績、文(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從高到低錄。

(1)美術類各專業(yè):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40%+考生省級專業(yè)統考成績×(高考文化總分÷省級專業(yè)統考總分)×60%

(2)音樂表演專業(yè):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20%+考生省級專業(yè)統考成績×(高考文化總分÷省級專業(yè)統考總分)×80%

(3)音樂學專業(yè):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30%+考生省級專業(yè)統考成績×(高考文化總分÷省級專業(yè)統考總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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