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健全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滿足學生國家助學貸款需求,我省從2014秋季學期起調整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含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一是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準進一步提高。由現行每人每年6000元,調整為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最高限額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資助的其他事項,仍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二是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比例進一步擴大。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國家助學貸款平均資助比例應與當年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相當,約為在校生20%左右。全日制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比例根據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等獎助政策覆蓋范圍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