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濱州市教育局為確保正常的中小學教育教學秩序,保證中小學生度過健康、安全、文明和有意義的假期,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部分節(jié)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15〕18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規(guī)范全省中小學寒暑假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教基字〔2008〕12號)要求,結合濱州市教育工作實際,現(xiàn)將濱州市中小學假期安排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zhí)行中小學假期時間安排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寒假放假時間為4周,具體起止日期為公歷1月26日至2月22日(農(nóng)歷為2015年臘月十七至正月十五),2月23日(正月十六)正式開學;暑假時間為8周,具體起止日期為公歷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開學。
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時間為3周,具體起止日期為公歷2月2日至2月22日(農(nóng)歷為2015年臘月二十四至正月十五),2月23日(正月十六)開學;暑假時間為7周,具體起止日期為公歷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開學。
其他公共節(jié)假日安排原則上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予以調整假期,嚴禁隨意增減假期時限。因學業(yè)水平考試、中考、高考等原因影響學生正常上課時間,寄宿制學校調休,以及因其他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必須事先書面報市教育局批準,并向社會公示。
二、認真抓好中小學安全穩(wěn)定工作
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要認真貫徹《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魯政發(fā)〔2010〕87號),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強化安全意識,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責任,切實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細、做實。各中小學校和各類校外活動場所等組織的各項活動均要精心設計,做好安全預案和檢查,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各中小學校要堅持校園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維護假期校園秩序,及時做好校舍及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改造和修繕工作。要重點排查寄宿制學校、農(nóng)村學校的校舍、校車、廁所、圍墻以及校園周邊建筑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切實做好整改。節(jié)假日期間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市直各學校的值班人員安排表要于放假前兩天報送我局基礎教育科。
三、科學指導學生的假期生活
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立足于豐富假期生活、增強實踐能力、培養(yǎng)創(chuàng)新精神、促進健康成長,為學生提供系統(tǒng)科學的假期生活指導。要加強對學生的中華傳統(tǒng)文化教育,引導學生培育和踐行。要堅持知行合一,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志愿服務等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活動,增強體質,開闊視野,陶冶情操,提升內涵,豐富假期生活。要支持學生社團活動,向服務區(qū)域內的中小學生開放學校的圖書館、藝術教室、體育場館和實驗室等活動設施,為學生自主探究和實踐活動提供幫助。要充分發(fā)揮校外活動場所、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體育館等公共資源優(yōu)勢,為學生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多種可選的活動項目,吸引更多學生參與。要加強與社區(qū)和家長合作,建立學校、社區(qū)和家庭“三位一體”的假期工作體系,維護正常的中小學教育教學秩序,為廣大師生度過一個健康、文明、安全和有意義的假期提供保障。
四、切實規(guī)范假期辦學行為
各中小學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時間,積極開展校長和教師培訓,進一步提高學校管理者和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水平和能力。嚴禁學校占用寒暑假期集體組織學生軍訓。任何縣(區(qū))和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補課或統(tǒng)一組織自習,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動員、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有償輔導培訓班,禁止學校在假期聯(lián)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培訓班,禁止和嚴肅查處教師有償家教,堅決杜絕違規(guī)辦學行為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