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財務管理,合理組織收入,節(jié)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jiān)督,各項管理符合現(xiàn)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國土部門預算管理制度》。
篇一:國土部門預算管理制度
為強化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按照《會計法》、《預算法》和國家財政、財務會計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現(xiàn)將財務管理制度修訂如下:
一、財務收入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各項收費政策。按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標準、范圍、對象,及時足額地收取各項費用。建立收費通知單制度,明確記載計費基數(包括面積、總費用等)及收費標準;不得自立項目收費,不得對已經中央、省明令取消的涉企、涉農負擔項目再行收費;不得為其他部門(單位)搭車收費;涉及減緩免事項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會辦紀要等相關依據,并經相關科室、財務科、分管局長、局長會辦同意后,方可減緩免。
2、統(tǒng)一票據。統(tǒng)一使用“江蘇省土地規(guī)費專用收據”、“江蘇省土地規(guī)費預收款收據”、“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專用收據”、“江蘇省行政事業(yè)單位結算憑證”。嚴禁使用非法票據收費,堅決杜絕出借票據和利用票據從事經營活動和其他違法活動,禁止串用、混用、涂改、挖補、撕毀票據以及打“白條”等現(xiàn)象。設置票據領銷臺帳,建立票據領銷存月報告制度,按月做好各用票單位(所)與財務科票款的核對、結算工作,保證專票專用、票款相符。
3、按照財政部門預算內外資金管理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及時足額地將預算資金繳入國庫、預算外資金解交專戶、結算資金繳入結算戶。所有收入必須及時入帳,禁止坐支挪用。
4、《繳款通知單》由各業(yè)務科室、隊、所按照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標準、范圍填寫,經相關科室、分管局長簽批后收費。
二、資金使用管理
(一)經費管理
機關經費必須貫徹量入為出、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各項經費支出須事先編制預算,從緊安排,嚴格審批程序和手續(xù),局財務科按預算分月執(zhí)行,并定期向局長報送收支執(zhí)行情況。對經費報支規(guī)定如下:
1、辦公費
辦公用品由局辦公室統(tǒng)一扎口管理。各科室(單位)在每月10日到15日期間填制申購清單交辦公室,辦公室匯總并及時提請局長審批后方可購買。購買時,由辦公室、財務科派員集中采購;購買后,由局辦公室通知各申購科室(單位)按清單登記領取,財務科憑局長批準的清單支付貨款并記帳。對電腦耗材及文印紙張等大宗消耗品,由辦公室牽頭,監(jiān)察室參加,辦公室驗收入庫并匯總收料清單,財務科按月結算貨款。未經批準擅自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
2、差旅費
①嚴格執(zhí)行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差旅費開支標準,因公出差人員、天數、次數、時間要周密計劃、妥善安排。局領導班子成員出差,要經局長同意;科室(單位)負責人出差要經分管局長同意,并報局長批準;其他人員出差,要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同意,局長批準。出差人員一律到辦公室填寫出差登記表,外出期間要加快節(jié)奏,提高辦事效率,減少差旅費支出。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人員出差,原則上不得租用出租車,任務緊急的,需經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國土資源所報支出租車費用。
②單據報批。差旅費中不得列支餐飲費和燃油費,只能列支住宿費、出差補貼、市內交通費、過路過橋費和小件物品寄存費等,其中外出期間伙食費另外報支的,只按往返途中的天數補助出差補貼。差旅費報批時,科室負責人要嚴把審核關,分管領導要嚴把報批關,財務人員要嚴把票據數額關。出省、出國費用要經局長批準后方可報銷;經批準外出培訓、學習的人員,除按規(guī)定可報支培訓費、車船費、住宿費、途中伙食補貼外,住勤費不得報支。未經批準培訓學習的各項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其他未盡事宜按縣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招待費
(1)來客實行對口接待,一般吃工作餐。如確需接待,由相關科室提出申請,并登記好“接待申請單”后報局長批準。由辦公室安排定點就餐,明確專人結算。
(2)接待菜金標準由辦公室嚴格按規(guī)定核定(標準另定),特殊情況需提高標準的,須經局長審批。不得超標準和擅自安排,否則費用自理。
(3)機關工作人員加班,一律由辦公室安排每人每天補助30元,國土所人員來局辦事,由各國土所與出差補貼一起加一倍補助。
(4)外省、市和上級有關部門來客,按有關規(guī)定,報局長批準后安排接待事宜。
(5)因公去省廳、市局辦事就餐費用按照出差補助標準加一倍,各種會議和市局有安排的除外。
(6)去省市辦事不報銷招待費,特殊情況需招待的需經局長批準。
4、電話費
辦公電話實行定額管理,從嚴控制。長途直撥電話限設局長室、辦公室及招商專用電話。電話聯(lián)系工作要事先做好準備,簡明扼要,縮短通話時間。
5、交通費
①局機關車輛建立里程、油耗和維修臺帳,按車考核,包干使用,節(jié)約油料給予駕駛員節(jié)約金額30%的獎勵,里程補助按照里程表記載數據實發(fā)放。油料超支部分無正當理由的,超支金額從出差補助中分次扣減。
②為保證車輛安全行駛,車輛維修必須先報分管領導審核,經局長批準后,按政府采購規(guī)定實施。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與維修點聯(lián)系按月結算。
6、會議費
由相關科室(單位)會前提出費用預算,經局長批準后交辦公室,辦公室根據審定的會議預算安排會場、食、宿等會議事宜。會議結束后10日內,憑辦公室提供的會議通知、與會人員花名冊及由辦公室、相關科室會議經辦人員簽字的結算票據,在會議費用預算限額內,經局長審批后報支。
7、文印費
各科室(單位)需打印(復印)文件、材料、表格等,要按實際需要提出計劃,經辦公室核定后打印(復印),并按實登記簽字;因特殊情況確需在外打印、復印的,須經局長批準后方可外出打印、復印,否則,不予報支;外出批量印刷文件、表格、票據等,由相關科室(單位)編制預算,經局長批準后,辦公室記錄登記,到政府采購定點的印刷廠印刷,驗貨后憑正式發(fā)票在預算限額內報銷。
8、小型設備購置和維修費
由科室(單位)擬定購置維修預算,報辦公室審核,經局長批準后由辦公室、監(jiān)察室、財務科組織實施,需辦理政府采購的,由財務科牽頭辦理采購業(yè)務,并與縣政府采購中心聯(lián)系辦理采購事項。財務科憑合同和驗收報告及經審批的發(fā)票支付。
(二)、專項、專用資金管理
1、專項業(yè)務資金。專項支出必須嚴格按預算執(zhí)行。相關科室(單位)按專項業(yè)務承攬方完成工作量的進度,對照招投標合同,提出付款計劃報財務科后,經局長審批,予以支付。
2、項目資金。財務科承擔土地復墾、開發(fā)、整理項目及其他工程項目的資金撥付工作,耕保科要根據招投標合同和項目進度經土地復墾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審核后報局長批準。財務科要切實加強項目資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分項目搞好通過預、決算。項目實施單位要按月向局財計科報帳。
三、財產物資管理
1、實行財產物資管理責任制,F(xiàn)有財產物資由財務科管理一律以科室建卡,逐項登記固定資產卡片,明確專人負責。如使用及保管人員變動崗位,需辦理移交手續(xù)后方可調動。
2、凡購置固定資產,在報銷發(fā)票的同時,建立固定資產卡片,明確保管人。
3、各科室貴重器材如傳真機、計算機、攝像機、打印機、照像機、摩托車等,要明確專人使用和保管。
4、局門面房出租由辦公室負責管理,每年會同財務科結算一次房租。合同到期及時提承租方案。
四、往來款項管理
往來款項必須及時結算,借款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財務科必須從嚴執(zhí)行“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制度。
因公出差及公務需要借款的,必須經局長批準方可借用公款,個人不得因私以任何名義向單位借款。借用公款一般在出差返回后20天內結清往來款項,特殊情況經局長批準后可延長10天結算期。無特殊情況又不及時歸還公款的,從借款當月后第三個月起算,由財務科在其工資中分期扣還。
五、其他有關事宜
1、機關經費報批權限。正常經費支出由局長批準報支;5000元以上大額支出由財務科提請局長辦公會研究批準。
2、實行審核拒付制度。局機關各項費用報支時,會計人員對報銷憑證必須進行復核,所有報銷票據及數量、標準、額度必須合法合規(guī)。報銷票據需由經辦人、證明人、審批(核)人簽名。如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會計人員有權拒付。
3、印鑒管理。局機關財務印章須分開保管,局法人代表印鑒由出納會計保管,單位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科負責人保管,主辦會計印鑒由其自行保管。
4、局基層單位的證、照由辦公室負責保管,并按期登記、驗照。
六、主要獎懲辦法
1、按照上級財政人事部門的規(guī)定,上級撥入和內部提取的獎勵資金,一部分為增收節(jié)支獎勵資金,一部分為局長獎勵資金。增收節(jié)支獎勵資金按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分季計獎,局長獎勵資金不定期、不定人,主要用于獎勵局主要目標任務完成較為突出的單位和個人。
2、凡不執(zhí)行市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并按違紀違規(guī)金額的1-2倍對主要負責人和當事人給予處罰,同時,按照黨紀、政紀及財務管理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3、每年發(fā)給獨子女父母單方二十元獎金(發(fā)至14周歲),負責解決在局機關工作人員本人獨生子女的入園管理費。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篇二:國土部門預算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合理組織收入,節(jié)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jiān)督,各項管理符合現(xiàn)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
第二條 會計基礎工作主要包括:會計人員職業(yè)監(jiān)督、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財會人員應認真學習,掌握會計基礎工作的各項規(guī)則和規(guī)定,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每項工作的具體要求按財務部頒發(fā)的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 預算管理 包括年度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編制預算要堅持實事求是,統(tǒng)籌兼顧,確保重點,厲行節(jié)約的方針。要切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特別是對支出預算的執(zhí)行不能隨意改變,克服預算管理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
第四條 收入管理 收入是機關為開展工作依法取得非補償性資金,包括財政撥入資金和各種收入,按批準的收費項目收取并應繳財政的預算內(外)資金收入上繳財政后由財政專戶核發(fā)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是指:財政預算撥入的機關行政經費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種專項撥款收入。
(二)預算外收入是指:財政部門從財政專戶按規(guī)定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財政部門核準由行政單位按照使用計劃,不上繳財政專戶的少量預算外資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機關在開展工作中取得零雜收入、有償服務收入等。
機關各種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按照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及時入帳、分項核算,并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制度,統(tǒng)一管理。
第五條 支出管理 支出是單位為開展業(yè)務、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的資金經費,它包括經常性經費支出、專項經費支出,其它支出等,在基建任務時還包括基建支出。各種支出應本著“量入為出、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嚴格管理。
(一)經常性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預算撥給單位的機關行政經費,它包括個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兩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局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的辦法。
1、范圍:辦公費、差旅費、水電費、電話費、設備正常維護費、短期或專題職工培訓費,召開小型會議費和零星接待費等。
2、支出的審批程序:
(1)股室長初審??分管領導二審并簽出意見,報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報銷;站、所(含中心所)、隊經單位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簽出意見,報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批報銷的管理原則。
2)干部職工因公出差,嚴格執(zhí)行出差單制度,其報銷標準按照相關文件執(zhí)行。住宿費超出規(guī)定標準超出30%以上的部分自理。住宿費必須憑住宿發(fā)票報銷。
(3)因公出差的憑出差單報銷生活補助、住宿費、索橋費等費用。出差回局后10日內通過審核、審批報帳,否則不予報銷。出差單要由出差人員如實填寫、審批報帳,否則不予報銷。出差單要由出差人員如實填寫,各股(室)長簽出意見,報分管領導批準同意才能出差并報銷相關費用。
(4)因公去省廳、市局辦事,股室、站、所、隊長及其以下工作人員一般不得宴請上級領導和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宴請的,請示分管領導同意,其標準每次出差不得超出500元,超過500元以上至1000元的由分管領導請示局長同意。
(5)干部職工(含局領導)一律不得在各批發(fā)部、商店簽單賒欠煙、酒等物資。公務接待煙酒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賒購,統(tǒng)一管理。開支時,由經辦人請示分管內務領導同意后到辦公室簽字領取,辦公室對領取的煙酒逐次造冊登記其數量、接待對象、用途,每季度核對一次,確保賒購與開支數量相符。
(6)價格在500元以上的公共財產由局財務股和公辦室造冊登記,委托各股(室)維護、保管使用。
(7)大宗物品購置、車輛修理和印刷(指單價和累計1000元以上的物品、設施)必須填報《大宗物品申報單》,由分管領導審定后簽出意見,報局長審批后,交財務呈報采購中心批準購買。
(8)縣委、政府安排的外出考察按文件規(guī)定報銷有關費用。上級主管部門以文件形式下發(fā)組織的外出考察、學習培訓等,原則上每人每年一次。費用按文件限額報銷,超出部分一律自理。
(9)汽車燃料費實行“一車一卡”制,刷卡加油。油卡由辦公室集中管理,司機憑出差單和分管領導簽出加油數量加油,并逐次登記。
(10)包租車、船從嚴控制。局機關確因工作需要的必須經分管領導安排,報分管內務的領導同意后,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
(11)為提高在崗人員素質,鼓勵干部、職工參加自考、電大、函大等學習,對畢業(yè)取得畢業(yè)證(肄業(yè)證和結業(yè)證除外)的同志,對口專業(yè)全額報銷學費,相關專業(yè)80%,綜合專業(yè)60%的報銷學費。
(12)由上級組織安排,經局黨組研究同意的脫產學習,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13)職工招干、考工定級、調資費用一律自負。
(二)專項經費支出
專項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部門、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為完成某項任務而撥給的專項經費,?顚S,不能挪作他用。
1、專項經費支出的范圍是:為完成工作任務而需要開支的辦公費、差旅費、車輛費、印刷費、會議費、勞務費、設備維護費、專用設備購置費、接待費等(有明確規(guī)定支出范圍的按規(guī)定辦)。
2、專項經費由股室站所隊提出支出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局領導研究決定,然后按計劃支出。審批程序是:由分管該工作的領導會同相關股(室)拿出預算方案,報財務室,由財務室提交局長辦公會議,根據審批的專項工作經費指標,嚴格管理、使用,不得突破。
3、專項經費使用需調整時,由財務室與股(室)協(xié)調,提出調整意見,報分管業(yè)務和財務的副局長審核,局長同意后財務室執(zhí)行。
4、專項經費的結轉。帶項目、跨年度、有時間要求的專項經費,按項目實施計劃結轉,待項目完成后結算,結算后有結余的,其結余部分由局財務股統(tǒng)一調配使用。其它專項經費原則上要求當年完成任務,不做結轉。確有結余的按以上要求調配使用。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也應按規(guī)定的支出范圍嚴格掌握。職工福利費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工會經費由機關工會管理使用。
(三)各種支出范圍和支出標準的掌握
不論是經常性經費支出或專項經費支出,財務人員都應嚴格執(zhí)行現(xiàn)行的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認真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特別是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fā)生之前征得分管財務領導同意后方可開支,否則所發(fā)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
(四)為及時掌握各種經費收支情況,財務室及二級機構財務室每月向局領導報送有關經費收支情況報表一份。
第六條 往來款項的管理
往來款項指根據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而通過暫付款、暫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種款項。各種往來款項應及時清理,該報銷的報銷,該收回的收回,該結算的結算,該上繳的上繳,該下?lián)艿南聯(lián),不能長期掛帳,更不能轉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別是職工個人借出的差旅費、材料采購等款項在費用發(fā)生后的20日內報銷,形成實際支出。
第七條 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管理
(一)現(xiàn)金管理
1、機關正常開支所需現(xiàn)金應嚴格控制在銀行和財政核定的備用金數額以內,無特殊情況不能超定額庫存。
2、各種收費所取得的現(xiàn)金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頂替?zhèn)溆媒鸷妥А?/p>
3、出納人員應對支付的現(xiàn)金做到日清月結,逐筆記帳,按時對帳,保證現(xiàn)金使用安全。
(二)銀行存款管理
1、按規(guī)定在銀行開設的帳戶,局財務股要嚴格管理,除與工作相關的收支業(yè)務外,不允許發(fā)生其它銀行收支業(yè)務,更不允許轉借帳號,供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2、經營人員要按銀行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時清帳、對帳、核對余額,不得發(fā)生透支現(xiàn)象。
第八條 公款借支
各單位必須按照計劃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應憑出差會議通知經主管財務領導批示后辦理借款手續(xù),不允許公款私用。
(二)費用發(fā)生后20天內核銷還款,不得無故拖欠借款。
(三)大額支出原則上應使用支票。特殊情況需使用現(xiàn)金的,由分管財務領導批準。
(四)領用支票時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經財務股負責人同意后予以辦理。
(五)支票必須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作用使用的,財務股不予報銷。
第九條 費用報銷
(一)局機關的辦公用品開支,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買,各股(室)根據工作需要,由股(室)長到辦公室登記領取。費用報銷由經辦人簽字、辦公室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后轉財務股報銷。
(二)計劃外的費用開支從嚴控制,一律報局分管財務領導審定后方可實施。借支、報核的程序按計劃內開支的規(guī)定辦理。
(三)屬行政事務中需開支的招待費,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屬業(yè)務活動需要開支的招待費,由分管局領導報請分管內務的領導同意后,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費用報銷由招待人簽字,辦公室負責人審核,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后轉財務股報銷。
公務接待要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規(guī)模和開支的金額。
(四)費用發(fā)生后,最遲不超過20天辦理報銷清帳手續(xù)。使用支票的,最遲不超過5天辦理報帳手續(xù)。
(五)各種罰款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
第十條 財務監(jiān)督
成立局財務監(jiān)督領導小組,每年對局財務及二級機構財務督查2-4處,并向局領導通報財務支出情況。
本制度從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