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白癡王淑芬讀后感
四二班 李紫彧
《我是白癡》,這個書名估計任何人看了都要大吃一驚,書名都這么損人,內(nèi)容能好看嗎?我的想法同桌也十分贊同。但真正接觸到這本書時我們都改變了看法。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個雖然上初中但笨到連他的妹妹都不準他在外面說自己是他的妹妹。在小學與幼兒園時期,一直在上學,但他所上的班級與真正意義上的班級不同。一到初中這樣的班級便沒有了,他只好來到了和我們一樣的普通班級。新的班級他很喜歡,還認識了一個和他一樣的情況,但是跛著腳的小男孩,他們互相叫著“笨蛋”和“跛腳”,很快倆人就成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從這以后,他們的生活因為朋友多了很多樂趣與鼓勵,發(fā)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讀完后,我覺得這本書像一盤人家美味,不斷吸引我們繼續(xù)讀下去,一直讀完才不舍地放下。那時我感到我就像一個貪吃的人遇見了美食,所以閱讀的過程我十分享受。(WWW.FWSIR.COM)這個故事讓我明白了不論是“笨蛋”也好,跛腳也好,都應該受到人們的尊重。因為他們也有自尊心和平等生活的權(quán)利。同時這本書還給我一個收獲:以后看書不能簡單憑名字就決定內(nèi)容是否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