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一名人民教師,將認真執(zhí)行《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履行《教師法》中教師應履行的義務,嚴格按照《廉政準則》來指導自己行動,樹立廉潔從教的良好形象,在黨風廉政建設、行風民主評議、爭先創(chuàng)優(yōu)等活動中,鄭重承諾如下:
1、不歧視差生,不索要、不收受學生或家長的錢物。
2、不向學生、家長征訂、推銷教輔用書,不向學生推銷有關學習用品,杜絕亂收費行為。
3、不接受學生家長吃請,不接受學生家長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娛樂、健身和旅游活動。
4、不侮辱、諷刺學生,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5、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拖堂、不無故缺席,不在工作時間內隨意走出校門辦私事。
6、不做家教,不向校外辦學機構推薦生源,不到民辦教育機構兼職任教。
7、不利用節(jié)假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
8、不參加任何形式的賭博、封建迷信活動、邪教活動等。
9、不在工作時間內上網聊天玩游戲。
10、不因學生而埋怨訓斥家長激化矛盾。
11、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嚴格執(zhí)行教育收費有關政策規(guī)定,做到教育收費規(guī)范。
以上承諾,如有違背,請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照師德考評、業(yè)績考核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本人將服從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理決定。
大連第三十中學
承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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