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5部門17日聯合下發(fā)《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規(guī)定自1月1日起,取消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tǒng)測合格者、省級優(yōu)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跡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等6項全國性加分項目。
對于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意見規(guī)定,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確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區(qū)、市)原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體育部門要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復核復測。
同時,意見對“烈士子女”“邊疆、山區(qū)、牧區(qū)、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等全國性加分項目予以保留。
對一些地方性加分項目,如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等,意見決定予以取消;對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意見要求要合理設置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于本省(區(qū)、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qū)、市)招生。
按照新的政策,安徽省的高考加分項目要縮減一半;而安徽省想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則要在6月10日至22日之間完成考試。雖然的筆試延遲,但是錄取將在一本批次錄取前完成,并不影響自主招生中未錄考生參加普高錄取。
據了解,安徽省高考加分共有10項,其中鼓勵類加分項目主要是5大類,包括應屆高中畢業(yè)生中,在高中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限獲市級以上表彰見義勇為者);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或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以及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者。高考時這些考生都可增加5分或10分投檔。但是到了,按照新政策,這些都在取消的范圍內,可能不再享受加分待遇。不過,在1月1日之前取得的這些獎項、稱號等,是否享受高考加分,目前仍有待安徽省招生部門出臺具體細則。
目前還剩下5類考生在政策允許范圍享受加分或者照顧。具體加分值有待公布。
自主招生方面,根據計劃,的自主招生將在3月份啟動報名申請,4月底前高校審核材料確定考核學生名單。在完成高考后,6月10日至22日,安徽省考生即可參加自己申報的高校的考核也就是筆試。據了解,自主招生會在6月底左右完成,考生此時即可知道能否被錄取。而普通高招的錄取要在7月中旬進行,兩者并不沖突。沒有被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依然有機會參加普通文理科的錄取